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2026〕2号)
河北/唐山-202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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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迁财采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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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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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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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迁安市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山曹妃甸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被投诉人: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房间 被投诉人:迁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惠安大街 相关供应商:迁安市奥美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迁安市明珠街西段(奥特富力城*座东门底商)
四、基本情况
迁安市人民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包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进行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唐山曹妃甸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迁安市人民医院、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质疑做出答复。唐山曹妃甸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邮寄提交投诉书,因副本数量不足本机关于****年**月**日向其邮寄补正通知书,唐山曹妃甸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补正后于****年**月**向本机关邮寄提交投诉书,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迁安市奥美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判定投标无效,其中标资格应依法撤销。
投诉事项*:迁安市人民医院作出的质疑答复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严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投诉书、招标文件、投诉人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情况说明、工信部门中小企业认定书等证据证明。
结果: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迁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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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迁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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