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2026-01-22 00:00:00
岚山区碑廓镇于家庄子村村北村东土地租赁拍卖公告
受委托,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碑廓镇分中心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碑廓镇于家庄子村,四至为:东至塘坝、西至西杨家庄、南至菜园、北至莒南地,面积为***.**亩,租期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年**月**日,起拍价为***元/亩/年,竞拍保证金为*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拍卖公司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前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全额转为第一年成交款,不足部分需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他租约年租金一年一交,提前一个月预先缴纳。
*、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该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使用用途仅限农作物种植,遵循委托人规划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或因经营活动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的,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买受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土地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经委托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严禁改变土地性质,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挖沙采砂等破坏土地行为。
*、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在场地内进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添置临时附着物,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并待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或无偿清除,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补偿,土地赔偿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添置的土地附属物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待合同期满后,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及时无偿腾空、清除地上附着物并归还土地,如逾期则归委托人所有。
*、其他事宜请自行咨询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于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世峰 ***********)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万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使用现金转入账户)缴至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官山支行,户名: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于家庄子村村北村东土地竞拍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年*月**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碑廓镇分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三路与太平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山东坤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