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2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1-22 00:00:00
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岳池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化信息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穆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号*栋*单元**层****号

投诉人: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环城东路***号

投诉人: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黉门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化信息中心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采购文件中采购品目设置不合理,未合理划分采购包。

投诉事项*:基础云服务器配置”属于“********* 云计算服务”,应进行集中采购。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的多条技术要求,排斥其他供应商,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要求现场演示的要求不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不客观,无量化指标,未明确相应等次,未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

投诉事项*:技术要求中要求部分参数“提供承诺函响应,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带有***标识的检测报告进行查验”,但没有明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软件功能真实系统现场演示,作为实质性要求,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部分技术要求不明确,供应商无法评估报价。

投诉事项*:基于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事项作出的答复,进行投诉

投诉事项*:代理公司不受理质疑函,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岳池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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