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6-01-22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两座公寓楼维修改造项目(****年中央基金)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市华远永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号枫竹苑二区*号楼***室
被投诉人: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室
相关供应商:天津景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鼓楼东街*号*门***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采购文件以非法条款设置付款期限,公然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磋商文件中项目价格分权重过低。 *.主观评分项占比过高,易引发评审不公。 *.磋商文件核心不合规。 *.采购过程架空法定“磋商”环节,剥夺了供应商澄清、优化方案的核心权利。 *.磋商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工程招标图纸未按法定要求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注册工程师执业章等必要签章。 *.评审过程缺乏透明度,成交结果显失公平,存在“高价中标”的明显不合理现象。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投诉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提起投诉的条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