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1-22 00:00:00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配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配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序号 | 更正项目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报价报第一年管理费,管理费最低限价:*万元;管理费报价合理范围:*万元(下限)~**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合理范围下限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高于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按评标标准规定处理。 | (*)投标报价报第一年管理费,管理费最低限价:*万元;管理费报价合理范围:*万元(下限)~**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合理范围下限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高于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按评标标准规定处理。 |
* | 第四部分评分标准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中价格分“第一年管理费报价**分” | 本项目设置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万元(下限)至**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低于下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高于上限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 本项目设置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万元(下限)至**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低于下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高于上限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
* |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附件一开标一览表” | 注:第一年上交招标人管理费起步价*万元,设定的报价合理范围为*万元(下限)~**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 | 注:第一年上交招标人管理费起步价*万元,设定的报价合理范围为*万元(下限)~**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 |
* | 第五部分 招标需求“六、经营管理约定事项” | *、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中标人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中)止与中标人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就餐人员满意度评测占**%,招标人考核占**%。中标人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中)止与中标人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八、运营管理约定事项” | *、甲方组织对乙方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乙方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甲方组织对乙方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就餐人员满意度评测占**%,甲方考核占**%。乙方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三、其他更正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老师、邵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宇华、戴承琴、夏伟立、张敏恒、曹晓琪、严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号楼八楼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