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1-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象荣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超高清演播厅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波腾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号(主楼)***室
被投诉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天力大厦***室
被投诉人*:浙江象荣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单位)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号
四、基本情况:
浙江象荣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超高清演播厅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号)预算金额为****万元,于****年**月*日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招标文件设置不满,于**月**日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月**日作出质疑回复,并于**月**日、**月**日发布更正公告。
投诉事项:*.检测机构指定问题的答复回避行业管理本质,混淆“入网认定”与“采购检测”概念;*.关于要求提供全套施工图问题的答复回避前期工作缺失及成本转嫁实质,且对“是否存在未公开设计资料”的合理怀疑未作回应;*.关于关键技术参数排他性问题的答复缺乏证据支撑,空泛断言不具说服力;*.关于**演示视频问题的答复未论证其必要性,且忽视对中小企业的歧视性影响;*.关于业绩数量要求过高问题的答复未充分说明其合理性,且逻辑牵强;*.***项投诉项相互关联造成系统性的倾向性与排他性,共同构成排斥竞争的闭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