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2026-01-22
湖南/长沙 中标结果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湖南/长沙-2026-01-22 00:00:00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号望城区行政中心*楼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望城区缘聚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白沙洲街道东马重建地一排四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 扶贫济困服务 *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采购标的

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一)教育矫治

*、乙方在救助站设立心理咨询室,对来站救助对象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教育等服务,严防心理失衡引发极端行为;对来站救助对象按一人一档做好《心理咨询服务记录》,对心理不健全、对社会存在歧视不满等人员重点做好心理咨询服务个案档案。对站内短期留守人员开展站内活动,帮助受助人员纾解心结、重塑信心,回归社会和家庭。

*、乙方负责协助做好大厅窗口文明接待救助指引、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及协助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生活照料护理

*、受助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后,乙方为他们提供饮食、洗澡、理发、刮胡子、剪指甲住宿等贴心服务;

*、乙方督促正常受助人员遵守站内物品管理规定和工作秩序,制止受助人员室内使用打火机、抽烟、饮酒及使用其它违禁品等可能发生危险的行为;

*、乙方按要求定时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受助人员身体状况不正常或其它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置

*、乙方每天定期对救助区域、走廊、厕所、值班室、接待大厅及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保证各区域干净整洁、无异味,每周对救助区域内的床单、被子等日常用品按时清洗、消毒并更换(受助人员使用过的,在次日清洗、消毒并更换),保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站内对象突发疾病时乙方协助送医院治疗;

*、乙方负责站内值班值守工作等。

(三)协助主动救助

*、乙方协助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街面巡逻救助专项行动。对望城区范围内的街面进行巡查、劝导、引导等服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汽车站、繁华商业区、主要交通干道、地下通道、城乡结合部的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开展全面排查,严防有流浪人员因严寒酷暑致死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乙方协助开展其他形式的街面救助服务。做好街面应急助,协助流浪对象寻亲及护送返乡,以及做好本区户籍群众流入外区县市的劝返服务等。

乙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乙方协助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面巡逻救助专项行动。对望城区范围内的街面进行巡查、劝导、引导等服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汽车站、繁华商业区、主要交通干道、地下通道、城乡结合部的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开展全面排查,严防有流浪人员因严寒酷暑致死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乙方协助开展其他形式的街面救助服务。做好街面应急救助,协助流浪对象寻亲及护送返乡,以及做好本区户籍群众流入外区县市的劝返服务等。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需根据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不少于*人(至少有一名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派驻救助站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或其他影响作的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能熟练操作完成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至少要保障**小时有人驻站。即白天时段,周一至周五*人常驻站内,周末及节假白天至少有*人常驻站内;晚间****天常驻站内,必要时增加工作人员。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应对所有入站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疏导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其他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具体服务方案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付款方式: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望城支行(长沙市望城区缘聚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预付款保函: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甲方要求执行。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执行。区救助站成立考评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季度对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与每季度支付服务费用挂钩。具体考核细则见《长沙市望城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社会工作者服务项目考核实施细则》。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应依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提出建议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无。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救助站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若造成经济损失或救助人员、第三方伤害时,乙方应当承担相全部法律责任。

*.救助站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指导,若乙方服务人员未能按照救助站的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当立即整改,未能及时改正时,视为乙方无法完成甲方的服务内容,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双方根据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时间结算乙方服务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在结算中扣除。

*.服务期限未满,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协议,应提前**天告知甲方。

*.因不可抗力、政策原因,或者甲方其他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双方根据履约时长,结合甲方确认履行完毕的服务内容据实结算,并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工资、财务等所有费用,详细列明每一个服务板块的预算表。以及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乙方需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提供服务,特殊情况需变更服务事项,由乙方与甲方协商调整。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邓克宇 法定代表人: 肖玉峰
委托代理人: 邓克宇 委托代理人: 肖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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