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1-22
浙江/绍兴 质疑投诉
新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绍兴-2026-01-2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杭州新佳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大明市学校功能教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新佳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路**号*幢*楼***** 室

五、基本情况

中标单位杭州新佳商贸有限公司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且****年**月*日《杭州新佳商贸有限公司关于质疑事项提供解释说明通知书的回复函》中承认公司未缴纳社保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七、处罚结果

*.新昌县财政局政决定对杭州新佳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金额******元*‰的罚款,计****元。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杭州新佳商贸有限公司并处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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