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宿舍家具采购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2026-01-22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关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宿舍家具采购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浙江/温州-2026-01-2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宿舍家具采购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府东路***号东宝小区*幢***室三楼北首**

五、基本情况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并发布招标公告,经查明,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的设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

七、处罚结果

温州市财政局决定对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处以*****元罚款。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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