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功能汽车NVH试验平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2026-01-22
浙江/温州 质疑投诉
关于多功能汽车NVH试验平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温州市财政局]
浙江/温州-2026-01-2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温州和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多功能汽车***试验平台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温州和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洛河路**号中关村信息谷温州创新中心*号楼*层***室

五、基本情况

温州和仲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功能汽车***试验平台(编号:*********************)采购中,为谋取中标,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之前,与其他供应商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等内容进行了协商,并委托同人使用温州和仲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同台电脑设备编制了投标文件,由同人上传双方的投标文件,本项目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十七条第项和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

七、处罚结果

温州市财政局决定对温州和仲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金额******元* ‰的罚款,计****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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