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1-22 00:00:00
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地点: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园内
*.维保范围:对校园现有全部消防设施、设备及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灭火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检测及故障处理。
*.维保周期:**个月
*.建筑面积:*****.**㎡
*.报价要求: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人工、材料、设备、运输、检测、税费等一切费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大写:陆仟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级/二级资质)。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
*.日常维保: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例行巡检,排查隐患并记录,出具月度维保报告。
*.季度检测: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核心设施进行功能性检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年度评估:年底提供完整的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配合主管部门的消防检查。
*.服务标准:严格遵循《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国家规范。
四、投标文件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项目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及业绩证明(加盖鲜章)
(*)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
填写完整的《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消防维保项目询报价表》(签字并加盖鲜章)
五、投标与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
六、合同签订
*.中标结果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需在收到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需在**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维保服务。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山县龙华初级中学校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华镇西正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