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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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体育场馆日常开放配套服务,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质量,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西湾体育馆拟开展羽毛球青少年培训项目招募合作伙伴,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湾体育馆羽毛球青少年培训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简称中心)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号西湾体育馆
(四)项目合作期限:一年
(五)招募数量:一家
(六)合作概况:
意向方与中心协同开展羽毛球教学合作:中心负责提供教学场地支持,意向方委派专业教练承担学员授课工作;学员报名缴费统一由中心收取,待教练完成既定教学课程后,双方按约定进行收益结算分成。
(七)项目分成方式:学员报名总收入中,中心分配比例不低于**%;每月月末,中心与中标单位完成已结课课时的核对工作后,按约定分成比例办理结算事宜。
(八)保底结算:中标单位与中心全年合计结算总收入不低于**万元,根据中标单位最终中选的项目分成比例进行结算。如总收入不足**万元,中标单位仍须按**万元标准补足中心分成收益。
(九)合作要求:
*.日常要求:
(*)课程制定:意向单位需要有完整、可行、针对性强的培训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实施方案、技术措施等方面;
(*)人员配备:当班次学员人数为***人时,由意向方统筹委派*名教练承担授课任务。
*.安全管理:
学员报名时需签写《责任承诺书》,上课期间教练负责学员的人员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需提供训练期间安全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
*.成绩要求
(*)提供服务学员曾获得广州市、区级或以上赛事获奖证明,奖状、图片等资料。
(*)意向方需提供合作期间青少年专项运动队伍组队参加市级或以上专项赛事且获得成绩作为承诺。招募方则根据意向方提交的承诺作为考核标准,如考核标准不达标,则意向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公益活动要求:
(*)意向方需每年为西湾体育馆提供*次青少年免费公益培训支持,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天;
(*)意向方需于每年*月*日,为西湾体育馆承办专属主题活动“羽毛球项目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具体执行方案以中心制定为准。
*.宣传计划:
双方需于每季度通过各自公众号或视频号开展不少于*次宣传推广;由意向方提供宣传视频、文字等素材,经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发布传播。
(十)剩余课时:
针对中心前期未完成的存量课时,由意向方统筹安排教练完成授课任务;待该部分课时全部授课完毕后,双方按照学员初始报名时的既定费用标准进行结算。
(十一)风险条例:
意向方不得擅自以中心名义开展独立教学活动,亦不得利用中心名义进行与本合作事项无关的任何经济往来及交易行为。
二、合作单位基本资质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体育培训相关范围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
(二)具有履行合作协议书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人力配置,具备完善课题设计、开发、服务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按照具体合作项目派专业力量完成培训指导、活动组织以及项目服务等工作;
(四)具有稳定师资团队,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配合展示讲解的教学资源,上课教练需《广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从业人员资质的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六)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无重大法律诉讼及行政处罚记录,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合作资料要求
(一)接收时间:自发布招募公告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止。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通过现场投递或邮寄方式送至西湾路*****号,************。
(三)现场考察:意向方可联系西湾体育馆工作人员进行场地考察。
(四)资料要求:
*.意向方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体育相关范围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教学人员姓名、照片、从教经历与相关教学资质等信息、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无重大法律诉讼及行政处罚记录。
*.意向方按招募具体要求提供(*)日常要求;(*)安全管理;(*)公益活动承诺书等内容材料;(*)保底结算承诺书(*)剩余课程承诺书;(*)风险承诺书。
*.《西湾体育馆羽毛球培训项目合作意向书》(含项目分成办法,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纸质资料均需盖公章及骑缝章或骑缝处签名,封存盖章,纸质申请材料统一封存于档案袋内密封提交。如申请资料未封存及盖章,不予接收。本次招募培训方案、计划书等,所提交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招募单位使用。
四、评分时间与标准
(一)评定时间:
挂网(张贴公告)招募时间截止后*个工作日内,对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定。
(二)评分标准:
*.仅一家*家递交申请材料且符合条件的,则自动确定推荐其为合作单位;若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标,则按评分标准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中标;最终以中心会议审定为准。
*.若中标单位自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不能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则视为该中标单位自动弃权,由评标排名第二的单位中标,如此类推(或择期重新招募)。
五、协议订立
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自收到中标通知后*个工作日内需与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广州市荔湾区全民健身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