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采投〔2026〕1号
2026-01-22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采投〔2026〕1号
河北/秦皇岛-2026-01-22 00:00:00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昂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仓宁路***号中关村海外科技园(石家庄分园)**号*****
被投诉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燕山路东段
被投诉人:河北中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街道万通大厦***幢*单元****号
四、基本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计划**月**日开标。**月*日,河北昂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提出质疑,**月**日县中医院全权委托该项目代理机构河北中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月**日,河北昂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月**日收到投诉书并正式受理,同时通知相关方暂停该项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双屏实时显示功能:具有同时动态显示普通白光模式图像与特殊光模式图像的功能参数,具有同时且动态实时双屏显示的功能,据我公司查证,只有澳华、宾得品牌主机能够满足。重点参数不能满足三个品牌及以上满足,不满足开标条件。” 投诉事项*:“关于本项目答复函中“该评标办法的产品技术指标、参数中已明确说明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且无偏离得**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及要求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所以贵公司投标的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参数,有*项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就按无效投标处理。”答复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修订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青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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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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