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层配套办公物业交易条件说明 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层配套办公物业是我司投资建设的智慧停车场配套有可经营物业带装修的商铺,现结合实际的需要,制定物业挂牌竞价方案: 一、项目情况 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层配套办公物业分布在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内。 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层配套办公物业为带装修状态,按毛坯出租。地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斑樟湖路**号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内,出租面积为****.**㎡,出租用途为办公用途。 现拟将上述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层商铺共计*个标的公开挂牌出租。 二、经营承租方的条件选择 (一)以广东中企华正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拟出租资产涉及的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流江路智慧停车场五层合计****.**㎡配套办公房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粤正诚评报字【****】第*****号)为依据,出租标的租金如下表: 物业名称 | 出租面积(㎡) | 租金底价(元/月)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流江路智慧停车场*层 | ****.** | **,*** | ** |
(二)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租赁期为五年,租金按每隔两年递增*%计收,即第三、五年分别增长*%。押付方式为押三付一,设立免租期*个月。租赁期间(含免租期),需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计数面积以最终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上的面积为准。 (五)参与竞价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每层应当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该笔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 三、中标企业的确立 (一)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日(此*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先到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事后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持资格审核合格证明和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二)《物业租赁合同》由业主单位提供,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理解,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价成交资格,且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租赁条件:*、招租公告发布前,尚未结清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的,禁止参与投标;*、原合同履行期间,存在欠付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累计超过*个月违约情形的,禁止参与投标。 (四)以上条件由出租方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事后资格审核。经事后审核竞得人不符合条件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租赁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四、管理服务 为确保停车场整体经营正常,承租方需与惠州交投惠泊车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不包含在报价内);物业管理费前二年为*元/平方米(含免租期),后续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核算。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或委托人主管部门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竞买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公园智慧停车场**楼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