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北收费站西侧15米处500平方米场院委托经营交易公告
2026-01-22
北京 招标采购
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北收费站西侧15米处500平方米场院委托经营交易公告
北京-2026-01-22 00:00:00

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北收费站西侧**米处***平方米场院委托经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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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挂牌金额
***,***.**元
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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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基本信息
经济事项名称
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北收费站西侧**米处***平方米场院委托经营
项目编码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延庆区 / 井庄镇 / 莲花滩村
经济事项内容
为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促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井庄镇莲花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将位于本村收费站西侧**米处约***平方米的场院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合作方进行整体运营。
资金来源
资金落实情况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年
拟出让方式
委托经营
出让方式描述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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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总金额(元)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固定合作金:第*至*年,每年人民币*万元;自第*年起,每五年递增*%。合作期**年内合作金总额为**.****万元。首年合作金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此后每年应于**月**日前支付当年合作金。
    *、业绩分红:每年按项目营业总收入的*%支付。双方应于每年**月**日前确认数额,合作方在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委托经营内容:由合作方自筹资金,在标的物内开展小院文旅项目运营,可用于经营居住、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自负盈亏。
    *、合作方需保证为本村村民提供至少*个固定就业岗位,重要宣传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经营活动需符合乡村文旅产业定位,不得违法违规。
    *、为支持项目启动,本社向合作方提供一次性资助款人民币**万元,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投资,该款项无需偿还。
    *、合作期满后,合作方在标的物上投入的不可分离的装修、改建等添附物无偿归本社所有,可移动设备由合作方自行处置。
    *、合作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其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作方须负责其项目所有参与人员的安全,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未经本社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作方不得擅自对标的物进行新建、改建、扩建。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不视为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出让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合同签订之日为闲置补偿期,合作方需正常按租金标准支付闲置补偿金)。
    **、标的场院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为***平方米。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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