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旭日片区瑞达大厦1-11层招租(10年)
2026-01-22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旭日片区瑞达大厦1-11层招租(10年)
江西/上饶-2026-01-22 00:00:00
江西/上饶-2026-01-22 00:00:00
[上饶市本级]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旭日片区瑞达大厦****层招租(**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旭日片区瑞达大厦****层招租(**年) | ||
| 标的名称: |
瑞达大厦*足浴,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莫林酒店,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办公场所,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二楼空置部分,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餐厅,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电竞酒店,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人力资源,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便利店,挂牌价***,***.**元 瑞达大厦*一楼空置部分,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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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旭日片区瑞达大厦****层招租(**年),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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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省豫章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豫章评报字[****]******号评估报告。 *.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前自行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咨询各种办证程序,确定是否能办理成功。一经拍卖成交,消防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不得以证、照无法办理为由拒不履约。 *.租赁期限: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年,统一给予第一年*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含在租期内),免租期自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起始日开始计算。 *.租金的缴付及递增方式:租金缴纳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即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租金每满*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首期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承租方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首先用于抵扣其应承担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支付至招租方账户。招租方在收款后,将扣除首年度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余款直接转为租金。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方。若竞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全部款项,承租方须补足差额。 *.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为保障商业业态合理分布,维护有序经营环境与社区安宁,对特定标的物的经营业态作如下限制标的*不得用于经营超市、便利店及其他同类零售业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配备有低音炮设备的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舞厅等。 **.本次拍卖,部分标的处于在经营状态,原承租户尚未搬离,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如现经营户未在此次拍卖会中竞得,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清场撤离。如现经营户参与本次竞拍,标的由其他单位或个人竞拍成功,则新承租方须依据饶盛业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对现经营户进行装修补偿。如现经营户未参与竞拍,或虽参与但未举牌应价,则视为放弃装修补偿权益,补偿条款不生效。 **.责任、义务: (*)本次拍卖标的租赁年限为**年,租赁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若因承租方违约或自身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须结清包括水电、物业费等在内的全部应缴费用,且履约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交还标的物时须保持安全可用状态,所有已形成附合并无法分离的装修,均无偿归招租方所有,不给予任何补偿。 (*)标的物按现状招租。承租方在标的成交后,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损坏或改变房屋的结构。如装修过程确需改造的,承租方应按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确保标的的安全质量,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同时改造方案需递交招租方进行备案。如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且承租方需赔偿因此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租赁期间,物业管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租给第三方,如确需整体转让或转租的,承租方应提前**日向招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搬迁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亦不得要求招租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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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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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即每*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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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周女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