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6-01-22 00:00:00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废旧水表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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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废旧水表一批) | |
| 项目编号 | **********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办公会决策通过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终止日期:********** |
| 转让方名称 |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废旧水表一批,型号有普通机械表、超声波水表、远传表,材质以铸铁为主,含少量黄铜,预估重量约***.**吨,重量以交付时称重为准。现存放于宜兴市环科园画溪路*号。 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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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宜兴市价格认定中心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宜价认综【****】***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
| 特别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 *、标的资产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受让方付清产交所服务费后才能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标的资产的装车运输由受让方负责(见附件*:《搬运规则》)。 *、本项目竞价以转让底价**.****万元为基准,预估 ***.**吨。若本项目竞价产生溢价,则成交单价=成交价/预估吨数,实际结算总价由成交单价*实际过磅重量得出。 *、受让方需承诺对标的废旧水表进行去功能化处理,且不会直接再以水表整表形式使用或销售,若未按照承诺进行去功能化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及时修正违规行为并支付成交金额的 **%的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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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
*、产权转让预估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实际结算总价待该批次资产全部过磅完毕后,按实际重量乘以成交单价结算。如中途装运资产总价格突破预估总价款,受让方在补交尾款后,方可继续装运;若最终资产实际总价格低于预估总价款,转让方需将多余价款退还受让方。 *、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在双方过磅并完成价款结算后退还受让方;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标的资产 搬 运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接受并严格执行转让方制定的《 搬 运规则》(详见附件 * :《 搬 运规则》),相关 搬 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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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宜兴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宜价认综【****】***号《价格认定结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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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则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报价须知》。 *、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看样联系人:吴经理,********。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报价须知》(见附件*,签字) (*)《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签字并填写) (*)《看样承诺书》(签字) 企业: (*)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报价须知》(见附件*,盖章) (*)《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盖章并填写) (*)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看样承诺书》(盖章) *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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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