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2026-01-22 00:00:00
金平县**个可采区*年河道采砂权(整体)拍卖
打印
金平县**个可采区*年河道采砂权(整体)
拍卖公告
云南中元拍字〔****〕**号
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委托,我公司将对金平县**个可采区*年河道采砂权(整体)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进行拍卖的标的物是把分布于金平县境内**个可采区的河道采砂权合并打包,整体出让。河道采砂权出让期限为*年(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时间以采砂许可证期限为准。**个可采区场地相对平整,已有现成道路,采砂区用电可由附近电网接入。
标的名称 | 可采区名称 | 所属 河道 | 可采区 长度 (千米) | 平均控制开采深度(米) | 采区面积(㎡) | 年度控制开采量(*³) | 起拍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金平县**个可采区*年河道采砂权 | 新寨河可采区 | 新寨河 | *.** | *.* | ***** | **** | **** | * |
麻子河*#可采区 | 麻子河 | *.** | * | ***** | **** | |||
麻子河*#可采区 | *.** | * | ***** | ***** | ||||
茅草坪河可采区 | 茅草坪河 | *.** | * | ***** | **** | |||
南板河可采区 | 南板河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勐拉河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 | * | ****** | ****** | ||||
勐拉河*#可采区 | *.** | * | ****** | ****** | ||||
茨通坝河*#可采区 | 茨通坝河 | *.** | *.* | ****** | ****** | |||
茨通坝河*#可采区 | *.** | *.* | ****** | ****** | ||||
茨通坝河*#可采区 | *.** | *.* | ***** | ***** | ||||
茨通坝河*#可采区 | *.** | *.* | ****** | ***** | ||||
荞菜坪河*#可采区 | 荞菜坪河 | *.** | * | ***** | **** | |||
荞菜坪河*#可采区 | *.** | * | ***** | **** | ||||
金水河可采区 | 金水河 | *.* | *.* | ***** | ***** |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拍;
*.凡存在拖欠金平县水务局采砂费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堆放砂石、未履行采砂生态修复等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与竞拍;
*.近*年被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当前被水行政及其他部门正在立案查处的,禁止参与竞拍;
*.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拍;
*.本次拍卖不限报名人数,达到*人以上(含*人)报名条件即可开拍。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拍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竞买保证金数额及提交方式、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柒佰柒拾万元整)
*.截止时间:****年 *月**日**:**前。
*.缴纳方式:须从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户 名: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蒙自市天马路支行
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拍卖成交款和佣金。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竞买人踏勘过程中的人身及一切安全和费用自行负责。
六、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拍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拍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拍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拍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拍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带上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有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自然人: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拍卖文件获取
竞拍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拍卖文件及其它资料。
(三)**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拍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号窗口)。
七、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竞价时间:****年*月**日**:**。
*.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报名成功的竞拍人须在****年*月**日**:**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拍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八、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标的物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电子报价,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其它
*.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报名主体(竞买人)、签订合同主体、办证办理主体须保持一致。以自然人报名并成功竞拍的,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在金平当地成立以该自然人担任法人的企业申办事宜,营业范围须包含河道采砂等。以企业或其他组织报名并成功竞拍的,需在金平县当地成立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营业范围须包含河道采砂等。
*.有意向竞买者,竞拍前务必认真查阅拍卖相关资料及《金平县****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详见公告附件),并实地勘察或聘请专家鉴定,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及品质状况,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未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一切现状认可,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数量承担瑕疵和担保其它相关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数量、瑕疵、现状及品质,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由于河砂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采砂权出让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拍卖成交成为竞得人,不得以砂场资源评估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委托方及代理机构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得人须具备协调标段周边群众关系的能力,能按要求办理堆砂场占用地手续(需要提供土地租用合同等手续资料)。竞得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因政府政策性变动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或因采砂作业需要占用沿岸土地,均应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土地所有者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后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竞得人负责编制堆砂场设置、河道清理修复、信息化建设等方案并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后方可进行采砂作业,一个采砂许可证对应一个可采区。采砂许可证一年一许可。
*.竞得人需自费建立健全采砂信息化监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砂场计重设施、电子监控设施信息化建设等),监控数据应接入云南省河道砂石采运单平台,监控数据未接入砂石采运单平台的砂场不宜开展作业活动。
*.竞得人取得采砂权后,应加强河道采砂巡查监管,积极协调解决好砂场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河道采砂依法正常作业。竞得人如在河道开采过程中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生态破坏、不履行采砂权人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向委托人缴纳河道生态修复保证金,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计算,在采砂结束河道修复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竞得人拒绝修复的,河道采砂生态修复保证金不再返还竞得人,由金平县水务局直接使用保证金进行河道生态修复。未缴纳的不得签订合同。若采砂过程中因违规开采导致生态破坏加重,金平县水务局有权要求竞得人追加保证金,追加金额根据破坏程度确定。
**.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款分两次付清,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缴纳采砂权出让金**%(包含竞买保证金),采砂权出让金剩余部分由竞得人于****年**月**日前一次性缴清。
**.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捌万元整(¥*****.**)和金平县采砂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评估费叁万元整(¥*****.**元)。
十、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金平县水务局:童先生 ************;***********
*.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钱先生 *********** 贺先生 ***********
云南中元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附件*:金平县****年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
* | 竞买须知.*** |
* | 竞买申请书.*** |
* | 竞买信用承诺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