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答疑(一)
2026-01-21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答疑(一)
广东/东莞-2026-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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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第三次招标)答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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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
问:*、本次招标项目仅挂网红线图,让潜在投标人无法充分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编制投标技术文件,明显具有排他性和不公平竞争的嫌疑。根据****年*月**日《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号)第十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需包括项目有关基础资料。故请补充本次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图或资金申请报告等有关基础资料,以便潜在投标人能编制技术标书,参与公平竞争。
答: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