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21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秀山县大溪镇酉水河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项目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秀山县大溪镇酉水河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项目比选文件答疑内容发布如下: 问*: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有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明确描述,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执行。 问*: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竞选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竞选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竞选人须在第八章竞选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部分提交书面说明。该说明须明确低于最高限价**%的每一项清单子项及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以及相应清单项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构成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若竞选人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存在以低于成本价竟标的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答:*、竞争性比选文件未作财务要求。 *、可以。 *、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答疑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与比选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比选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雅乾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