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21
甘肃/平凉 变更澄清
甘肃省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甘肃/平凉-2026-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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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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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件齐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三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资料);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人员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字迹清楚,信息要素齐全,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查询。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