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1-21 00:00:00
世纪花园、雷桥别院等*个项目**个标段房产公开招租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世纪花园、雷桥别院等*个项目**个标段房产公开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十一标段:滨河印象小区**幢***室商铺(三次)
成交人: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价:贰万贰仟柒佰壹拾壹元整每年(*****.**元/年),租赁期为*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次性签订,第二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第三年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递增。故三年成交总价为:柒万零壹佰玖拾柒元肆角叁分(*****.**元/三年)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招租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少将
电 话:***********
代理机构: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租单位: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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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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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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