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01-21 00:00:00
伍家岗区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及收集体系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垃圾分类收集亭棚和垃圾收集屋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及收集体系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垃圾分类收集亭棚和垃圾收集屋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洁美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关南福星医药园*幢*层*******
被投诉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号,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省七巧连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号*号楼*层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武汉洁美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雅公司”)因对被投诉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伍家城管局”)、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欣咨询公司”)、中标供应商湖北省七巧连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巧公司”)就宜昌市伍家岗区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及收集体系智能化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垃圾分类收集亭棚和垃圾收集屋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该投诉符合法定受理规定。本机关于投诉当日予以受理,并于****年*月*日依法向伍家城管局、鼎欣咨询公司、七巧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同日,本机关向伍家城管局及鼎欣咨询公司送达《项目采购暂停通知书》。本机关依法调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开标记录等材料,并就投诉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对本项目中标结果存疑,认为中标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查明:
三家供应商(七巧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湖北帮你公共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技术方案、服务承诺、业绩案例等核心响应内容上未发现存在相似性,***地址、**地址均不相同。
三家供应商《开标记录表》及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对服务/货物/工程期限承诺“**日历天”及“**日历天”等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原始表述一致,属于正常投标行为。综上所述,本项目并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以及《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鄂财采发〔****〕*号)第二条第*项串通投标中所禁止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武汉洁美雅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伍家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