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1-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高县正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高县文江镇高合村水洪组(原瓷砖厂内) | ***,***.**元 |
看守所****年在押人员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高县正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 ********* 其他服务 | 看守所****年在押人员食材配送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 日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娟、兰英涛、朱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账户信息:账户名: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江支行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高县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高县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楼。
*、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投标人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县看守所
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清音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
宜宾市国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