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1-21 00:00:00
| 信息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发布时间 | **********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闲置土地认定书(杭余规资闲认〔****〕*号)
杭州余杭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宗地四至为东至五常社区土地、南至沈家港、西至荆长大道、北至荆长大道,面积为****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年*月**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工建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杭余规资闲查〔****〕*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
特此告知。
联系人:盛力孜 联系电话:********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年**月**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
统一编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杭余规资闲认〔****〕*号)
********** **:**
杭州余杭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宗地四至为东至五常社区土地、南至沈家港、西至荆长大道、北至荆长大道,面积为****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年*月**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工建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杭余规资闲查〔****〕*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
特此告知。
联系人:盛力孜 联系电话:********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