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1-21 00:00:00
土地置换纠纷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土地置换纠纷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标前答疑会提交地点:无,更正为:/。原公告的标前答疑提交地点:无,更正为:/。
原公告的标前答疑提交时间:无,更正为:********** **:**:**。
原公告的标前答疑会地点:无,更正为:/。
原公告的标前答疑会时间:无,更正为:********** **:**:**。
原公告的标前答疑会联系人:无,更正为:/。
原公告的标前答疑会联系电话:无,更正为:/。
一、答疑内容
问题*:本项目使用的“投标客户端”是在线版还是离线版?
答复:在线版。
问题*:**证书有类似*盘类实物吗?
答复:咨询军队采购平台。
问题*:本项目投标文件分成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吗?
答复:按照在线版投标客户端系统要求进行编制。
问题*: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企业信誉*以采购机构查询军队采购网内网处罚截止日期为准,该评审项不需要提供响应材料吗?
答复:可不提供响应材料,现场采购机构进行查询。
问题*:附表*资格性审查表第*条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审计报告。”疑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审计报告,因****年至****年审计报告尚未形成,是否可提供****年*****年、****年*****年、****年*****年的三份审计报告?请明确响应材料具体范围。
答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在*月*日(不含)前,近*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年 (不含上年度),投标截止时间在*月*日(含)后,近*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据此,提供年份应为****、****、****年三个年度。
问题*:附表*资格性审查表第*条规定:“投标单位汇款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项目*****+投标供应商财务人姓名+联系方式(备注要求以此为准),中间不留空格。不按要求备注信息且无法查询确认的,视作无效。 ”疑问:(*)其中,特殊符号加号需在备注中要保留吗?备注是否有字数?如因字数限制无法完整列明信息,是否有补救办法?(*)投标保证金备注信息中“财务人”的具体身份如何界定?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财务负责人、办理汇款的具体经办财务人员,还是其他特定岗位人员?请予以明确,以确保备注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身份理解偏差导致投标无效。
答复:(*)加号可保留,如确因字节要求,可不输入加号。如因字节限制,联系方式可留座机号码,但*****、姓名、联系方式三要素需齐全。(*)此处设置的意义是后续如出现无法退回保证金的情况,可联系的相关人员,由供应商自行明确。
问题*:分所是否可以参加投标,军采网物资注册里面分所完不成注册,军采网只支持总所注册,这样分所是否可以参加投标?
答复:分所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参与投标。
问题*:文件当中所说得百分之六十为风险代理,这是属于违规的,这个怎么处理,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风险代理百分之六十远高于规定。
答复:百分之六十风险代理费是指的投标报价的**%,不是标的额的**%,文件规定的是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问题*:关于本采购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招标文件载明“以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我单位理解,该条款的核心目的在于核实投标人是否真实承办过相应同类项目并实际取得与之相匹配的服务成果。在律师法律服务类项目中,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成果文件,能够更为直接、客观地反映投标人已实际参与项目并形成相应服务成果,具有较强的证明力。相较之下,律师费银行进账凭证无论对律师事务所还是对相关付费单位而言,均涉及较为敏感或被要求保密的财务信息,存在不便对外提供的客观情况。基于上述原因,特请确认:在同时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仅提供能够体现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成果文件,用以证明业绩内容,而不再另行提供银行收款进账凭证。
答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附表*商务评审标准表业绩*中规定:“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土地或房地产类法律诉讼服务)的数量。以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疑问:(*)“投标(报价)供应商”是否限定为服务团队人员?(*)关于“银行收款进账凭证”:*)是否要求提供的每一份业绩合同都必须附有对应的银行收款进账凭证?*)若合同金额已全部付清,但相关收款凭证因业务流程归档遗漏等原因导致部分收款凭证无法齐全提供,是否影响该份合同的有效性?(*)如何定义“同类项目”?案由是否限定?如土地确权或房地产合同(租赁、买卖、占有、确权……)纠纷?(*)是否对供应商在同类项目案件中的代理地位进行要求?如需供应商作为同类项目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代理?如供应商仅代理土地或房地产案件的执行程序,是否能计算为类似业绩?(*)如何明确同类项目业绩的数量?同一案号算一个业绩?还是案号相同但供应商代理不同审判程序可分别计数?(*)本条是按合同数量还是按金额计算?同类项目合计最高金额指的是什么金额?
答复:(*)不限定,指的是投标供应商的业绩。(*)每份合同均需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同类项目的定义,只要涉及土地或房地产类的法律诉讼服务均可算作同类项目。(*)本项目类似业绩只认定业绩合同的类别,不对合同的另一方作限定。(*)按符合要求的最多不超过*份合同金额计算分数。(按照招标文件附表三商务评审标准表执行)(*)本条按照提供的有效合同的金额计算。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团队*中规定:“针对本项目组建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明确*名项目负责人和*名主办律师(拟调整为*名)。”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中规定:“三、团队要求:乙方组建相对固定的律师团队,团队不少于*人,明确*名项目负责人和*名主办律师。”疑问:对主办律师人数的要求前后不一致,互相冲突,请明确本项目需要主办律师的具体数量。
答复:以技术要求中为准,即“*名主办律师”。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团队*中规定:“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在*年(含)以上,每增加*年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疑问:如何计算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刚好满足*年时的基础得分?此处存在歧义:是执业年限*年(含)以上基础得分为*分,超过*年的部分按每满*年加*.*分计算,还是执业满*年即可获得一定的基础分值(例如*分或*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再加分?请明确具体的计分规则与起点。
答复:执业年限在*年(含)以上是基本条件,不得分,超过*年的部分按每满*年加*.*分计算,最多得标准分值。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团队*中规定:“主办律师执业年限应在**年(含)以上,每增加*年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疑问:如何计算主办律师执业年限刚好满足**年时的基础得分?此处存在歧义:是执业年限**年(含)以上基础得分为*分,超过**年的部分按每满*年加*.*分计算,还是执业满**年即可获得一定的基础分值(例如*分或*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再加分?请明确具体的计分规则与起点。
答复:执业年限在**年(含)以上是基本条件,不得分,超过**年的部分按每满*年加*.*分计算,最多得标准分值。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团队*中规定:“团队成员具有土地类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曾任法官或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的证明函),每提供一类得*分,最多得标准分值。”疑问:(*)“土地类专业”具体包括哪些专业?请提供明确的专业目录或判断依据,例如,是否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曾任法官或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需提供何种证明材料予以认定?例如,是否需提供原单位的任职证明、离职证明等?请明确有效的证明文件形式。(*)“每提供一类得*分”,指的是“土地类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者“曾任法官或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吗?
答复:(*)指的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需提供以下*份材料:①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②在原单位任职的任意有关证明即可。(*)对。本条共三类:①土地类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②曾任法官;③曾任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团队*中规定:“投标供应商拟派主办律师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年有代理土地或房地产类合同纠纷案业绩。每提供*份加*分,最多得标准分值。”疑问:(*)此处业绩要求“土地或房地产类合同纠纷”,附表*业绩要求“土地或房地产类法律诉讼服务”,请明确二者范围是否存在区别?此处能否与附表*提交相同业绩证明?(*)如主办律师代理土地或房地产类合同纠纷案业绩为一审裁判文书,同案正在进行二审,该项材料是否算分?此处业绩是否要求胜诉判决?
答复:(*)业绩证明有区别。请参照附表*技术评审表要求提供。未明确不能重复计算的,可以提供相同合同,但具体是否计算为有效业绩,需对应相应的评分标准。(*)同一案件只认定一份业绩,请参照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要求。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方案*中规定:“司法诉讼*(与房地产公司之间诉讼案件)重难点分析及实施策略,难点分析准确,实施策略针对性、实施性强,优秀的得*分、良好的得*分、中等的得*分、较差的得*分、差的得*分,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疑问:招标文件未提供具体案件信息,是基于行业普遍情况分析,还是招标人需补充案件具体信息、供应商进一步对具体案件提供服务方案?
答复:因项目案情涉密,由供应商线下领取。
问题**:附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服务方案*中规定:“对委托人的咨询,应在**小时(紧急事务应在*小时)内做出回应 (包括口头、纸质等形式答复),如需要,应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对于委托人要求参加的案件研究会或需律师达到现场紧急处理的事项时,派遣团队成员按时到达现场。满足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服务方案*规定:“案件审理期间,乙方每周至少半天,派*名执业律师驻甲方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或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工作,遵守甲方工作作息时间,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满足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疑问:(*)案件审理期间,是指出具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期间?还是仅生效判决期间?请提供乙方需提供驻场服务期间的起止期限?(*)供应商驻场期间,甲方是否仅要求对本次招标案件诉讼提供法律服务?还是需要对甲方其他常年及专项等与本次招标案件无关的涉法问题都提供法律服务?(*)是否要求供应商对上述响应时间、派驻安排要求提供承诺函?
答复:(*)案件审理期间指的是案件立案后开始,至法院下达生效判决书时结束。驻场服务期间即案件审理期间。(*)与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所有技术要求均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响应,无需额外提供承诺函。
问题**:对于案件报价是只针对基础费用进行报价,还是按照基础+风险的形式进行报价?
答复:按照基础+风险的形式进行报价。
问题**:关于技术评审标准表中的服务方案*:案件审理期间,乙方每周至少半天,派*名执业律师驻甲方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或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工作,遵守甲方工作作息时间,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坐班这一要求无法满足的话,意味着外地律所参加投标中标的资格就没有了?
答复:坐班这一要求非★条款(实质性要求),如果不满足,只是相应条款不得分。
问题**:关于开标一览表中服务要求、服务标准的填写问题。服务标准是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第四条第三款相应内容进行填写?服务要求是否应当对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第二条工作要求填写?
答复:此条无强制性要求,由供应商按照各自情况进行填写响应,如表格填写不开的,也可填写“详见***处”进行响应,但投标文件中应有相关响应内容。
问题**:关于本次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没标注包号,但公告内容有采购包*、第一包的描述。具体本次招投标是否有包号,包号为多少?
答复:采购文件中有“采购包*”的表述,包号按此填写,即包号为*。
问题**: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主办律师吗?
答复:不可以。
问题**:可否介绍项目案情?
答复:因项目案情涉密,由供应商线下领取。
二、领取项目案情信息通知
*.领取时间:****年*月**日至**日(限工作日),每日**:*****:**,**:*****:**。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
*.领取携带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②报名成功截图,③保密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放纸质版项目基本情况,请供应商做好保密工作,严禁传播!
三、征询函
本次完善内容是否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关于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如不影响,我方则按原定日期安排组织本项目。特此征询,请于****年*月**日**时前书面传真函复或扫描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如逾期未回复,则视作无意见(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