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24号)
2026-01-21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24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6-01-21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6-01-2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科技大学设备更新领域*现代高程与定位测绘技术教学实验平台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千帆星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街**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被投诉人*:沈阳思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号(******)
采购人:黑龙江科技大学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沈阳思同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品牌不存在,此举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所明令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
(二)我方对沈阳思同科技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里的“品牌”和“制造商名称”提出投诉。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一)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二)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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