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一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21
宁夏/中卫 招标采购
中卫市第一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中卫-2026-01-21 00:00:00

中卫市第一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栏目:学校信息公开 发布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浏览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一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中卫市第一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以***格式提交**********@**.***邮箱(邮箱主题写明“***项目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后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卫市教育局官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一中学             

地址: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鲍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静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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