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1-21 00:00:00
中山市东升医院*号楼*楼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升医院*号楼*楼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中山市东升医院*号楼*楼
*. 预算金额:*****元(含税价)
*. 项目工期:**个日历天
*.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清单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复核工程量,若有疑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清单要求已包含项目实际的全部内容及配套收尾工程。
*. 本项目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包括项目费用包含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适当风险。除设计变更及采购人增减工程量外,成交价将不予调整。
*. 采购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产品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按实际施工数量结算。
*.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承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 供应商如需要现场勘察,请在****年*月**日**时前发至邮箱:**********@***.***进行预约(预约邮件请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委托人证明),于*月**日**时在东升医院行政楼三楼总务科签到后统一进行现场勘察。逾期未预约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勘察权利,若未参与本项目现场勘察而直接参与该项目招标报价,则视为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默认和同意按照医院的项目清单内容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风险。对于供应商报价成本问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帐号并可进行云平台的装修/修缮工程项目中有定点采购资质。
*. 响应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供应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响应供应商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项目整体要求
*. 供应商应按项目要求,不违反医院现有消防设施和设置。
*. 供应商应按项目要求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 供应商应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 供应商应按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 供应商施工作业时不得侵害采购人与他人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
*. 供应商应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 供应商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 供应商应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移交采购人。
*. 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重新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四、工程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五、材料与工程设备要求
*. 本工程所用材料由成交供应商组织采购,采购的主材品质需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主要材料采购前应将生产厂商资质和样品、业绩等有关资料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采购。材料进场时成交供应商应准备好有关质量证明向采购人报验,经检查、复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成交供应商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工程。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 在工程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在工程移交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成交供应商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 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采购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
*.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天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如未能及时赶赴抢修而导致的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验收
*. 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本工程以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 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 施工现场各种管线、设施复杂,施工期间应注意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一旦造成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九、付款方式
*. 付款条件:本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竣工资料,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结算审核并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支付。
*. 付款期限: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工程结算价全额发票及审核相关付款凭据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 特别说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日。
*. 办理结算前,成交供应商应按档案资料移交规定将本合同的全部档案资料完整移交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暂缓办理结算。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移交工程,成交供应商拒绝移交工程的,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及各方损失,每延期一天扣款惩戒性违约金 **** 元,惩戒性违约金扣款上限为合同金额的 **%。工期超出 * 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实结算。因延误移交档案资料或拒绝移交工程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当额外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部分。
十、报价方式
*.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最低价法方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报价单,在符合项目需求的前提下,选取最低价格为中选供应商,如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相同报价时,以投标文件先递交所得。)
*. 项目截止时间为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参与项目报价时所需资料(参照第二至八条要求提供):
*.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资格声明函
*. 投标承诺书
*. 招标报价单
*. 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方案)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十二、提交方式
请于****年*月**日**点之前将以上资料(招标文件格式附模版,一正一副)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递交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兆隆路一号东升医院行政楼七楼采购办。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纪检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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