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1-21 00:00:00
|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锅炉及附属设备)拆除暨残余价值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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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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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三合村分公司厂区内部 |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勘验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弘诚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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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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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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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转让标的为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拟拆除的报废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锅炉系统、换热设备、输配管网、循环泵组、脱硫脱硝设备等供热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 *、标的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标的图片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不作为资产移交依据。标的状况、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完整性和质量状况提供保证。*、公告涉及的内容均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查阅。(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评估受让风险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对转让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中心仅就服务费开具发票,开具交易价款发票事宜请勘验时与转让方咨询。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通过*交易平台转让标的的过程中,若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其他*交易平台公开披露的文件所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查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列明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对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向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本次转让部分标的涉及拆除,受让方应具有“受让资格条件”中约定的全部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拆除标的物,同时承担拆除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过程中的人员伤亡、主管机构处罚等。 **、意向受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资质材料,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受让方基本资质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营业范围中含再生资源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公安部门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承诺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如因不具备回收资格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二、受让方专业资质与能力要求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安全许可: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受让方须提供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单项合同不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产收购或拆除处置项目业绩证明至少一份。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证明)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受让方公章,以备核查原件。 三、关于联合体受让的要求 本次处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受让,联合体须遵守以下规定: *.组成限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一家牵头单位,一家成员单位)。各方均不得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再与其他方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责任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与义务,并对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 *.牵头单位要求:必须为符合上述第一项全部资质要求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主要负责本项目资产的回收、清运及危险废物等环保合规处置工作。 *.成员单位要求: ①专业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安全许可: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专项业绩:须提供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且包含设备及建筑物等配套设施拆除内容的项目业绩证明至少一份。证明材料要求同上(合同、发票、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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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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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填写《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必须自行留取照片、影像资料。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标的决定之前,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务必亲自实地认真勘验现场及标的,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评估标的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标的状况。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受让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标的转让公告之内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数量、照片、残值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交接,不因实际交接数量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后按标的实际现状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重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间须现场勘验并签署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袁媛 ************ *、竞价结束时符合条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方资格条件材料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收到中心的收款账号之日起*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收到《资产交接(拆除)完毕说明》与《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日内出具拆除方案及并与转让方签署相关安全协议。 *、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转运、清场,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公告约定处置受让方的保证金。 *、本次转让标的为城发供热公司一批报废设备(含锅炉及附属设备)拆除暨残余价值转让项目,涉及房屋、构筑物、设备等,挂牌价为资产残余价值及拆除费用打包,项目成交后,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于进场后**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拆除、装卸、运输及垃圾清运清场等工作,承担拆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一切责任,转让方不再单独支付拆除涉及的相关费用。具体拆除范围以实地察看时现场工作人员指示为准,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锅炉房保留部分建筑结构及其他设备、设施,全程听从转让方现场指挥,遵守转让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转让方具体要求和时限拆除清运,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清运。受让方负责拆除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不得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需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装置拆除过程中涉及的登高、动火、吊装、动土、受限空间、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全程严格按照转让方安全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拆除清运。受让方必须充分了解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衡量因此对工作效率产生的影响。拆除作业环境、条件及作业时间须按规定执行。受让方须将拆除区域进行封闭围挡,应根据转让方要求对拆除区域内保留的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进行防护,并确保其在拆除过程中不受损坏。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在拆除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基础部分时,做好地下管网、热力管线、供电电缆、架空供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风险进行预防预控,出现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和承担。受让方自行承担房屋建筑垃圾的清运,且清运到属地城市管理指定地点,任何影响城市市容、城市管理、环境污染等任何处罚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处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围挡由受让方自行回收。如受让方施工超出拆除范围,私自拆除或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受让方应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并扣除等额保证金,转让方将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均按现状转让,公告中的相关描述、图片仅作为勘验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够、重量不足,长度不够,型号不对等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受让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质量、数量等关键信息,并****年*月**日前完成资产拆除、清运工作。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资产交接完毕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确认交接数量等相关信息后,双方当日签署《资产交接完毕说明》提交中心,以进行最终结算。 **、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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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详见附件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审核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等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待最终受让方履行完毕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清场及运输工作,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资产交接(拆除)完毕说明》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至受让方账户;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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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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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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