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安庆市立医院小型专用客车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2026-01-21
安徽/安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正在公告】安庆市立医院小型专用客车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安徽/安庆-2026-01-21 00:00:00

【正在公告】安庆市立医院小型专用客车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所在地 安徽省·安庆市·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招标公告信息

安庆市立医院小型专用客车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安庆市立医院小型专用客车拍卖(二次)

项目编号

**************

委托方

安庆市立医院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年****:**始至****年*****:**止。

*.咨询展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止;

*.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期:****年*****:**始至****年*****:**止,自由竞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小型专用客车 *辆;

车辆名称及规格型号:西北牌*****************;

详细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中转让标的转让范围、数量、现状及权属证明中详细信息等;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诚信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

交易保证金

***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安庆市立医院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可参与竞买。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转让条件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 受让人承担。

*.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转让资产最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最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其他特别说明:

*、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拟报废车辆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拟报废车辆进行勘察,包括标的车辆的状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拟报废车辆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竞买人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买受人接到委托方交付标的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车辆的运输工作,并承担标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买受人须在完成标的车辆运输工作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完成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供车辆报废及注销证明。

*、买受人须按《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拟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回收等处置,处置过程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妥善处置。拆除、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年*******分前从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交易保证金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报名时另需缴纳材料费***元,售后不退)。缴款后,方可到我公司报名。报名时,受让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将在****年*******分查询到账情况,到账后由我公司分配给受让方登录电子竞价系统的账号和密码。

电子竞价登录网址:****://***.***.*.**:**/*****************/*****/***********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

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

号:***********************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华银支行

号:******************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起拍价:****元,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受让方的保证金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且委托方同意后办理退还手续。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受让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四楼交易二部,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意向受让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费***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七、其他说明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安庆市立医院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天柱山东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晶************

*.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四楼交易二部(一)

联系人及电话:武惠梅 ************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振风大道***号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楼*区

联系人及电话:张勇************

九、附件

*.《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授权委托书》;

*.《竞买申请书》。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一旦参加竞买,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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