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21 00:00:00
凤阳街道关于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商圈公共空间试点引入社会投资运营单位遴选公告
为紧扣海珠区构建“一区一谷一圈”的发展布局,打造海珠中部新活力文商旅融合圈,推动凤阳街资源配置实现效益和效率的最优化,促进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公共空间有效运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探索更多商业新业态、新模式,致力将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商圈打造成为广州艺术文化传承地和品质消费体验地,整体提升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商圈品质,激发老城区商业活力。根据实际情况,现对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商圈公共空间试点引入社会投资运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公共空间试点引入社会投资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场地设置和运营方式
*.位置:江南大道南万科派广场以南,江燕路以东,南珠路以北,以及江泰路沿线等位置,合理规划出适当、合理地利用公共空间,含江泰路地铁上盖广场及江泰路暂时封闭路段。
方式:因地制宜设置临时外摆、可移动特色商亭和配合街区氛围美陈,拓展并激活公共空间。
(二)试点目标
*.打造主题式特色片区,“一片区一故事,一片区一特色”,创新消费环境,激发多元人群活力。
*.因地制宜,融入生活、生活便利、文化元素,营造商业氛围。
*.提升商业街业态;活化村社集体和个人经营性物业,为商圈“展现新魅力、焕发新活力”。
*.以江泰路地铁站上盖地块作为本项目的启动区,在首次合同*年内将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公共空间打造成初具规模的活力文商旅融合圈。
三、项目合作期限及费用
(一)期限
合同期*年;采用“*+*”方式,首次合同*年期满后对企业资金投入情况、活动承办次数、成效,团队投入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等经第三方评估,合格以上再延续*年。
(二)续约
期满后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经第三方评估为合格以上的,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三)费用
合同期间每月缴纳*****元地块使用租金,自合同期的第三年起每年按*%增长,免租*个月(为江泰路地铁站上盖地块租金,面积约为****㎡)。
四、准入条件
在广州市内有同类型项目运营经验、具备路面公共空间管理项目提升成功案例、有花卉市集运营经验、综合商业体管理经验能力的公司。
五、竞争性条件
(一)本项目的前二年累计投资额不少于***万元(以第三方评估为准),首次合同期内每年完成不少于三分之一项目进度,将江南大道南*江泰路公共空间打造成初具规模的活力文商旅融合圈。
(二)本项目计划投入服务团队要求架构完备,具备物业管理经验、招商运营经验、策展经验的团队,运营团队不少于**人。
(三)除项目日常运营外,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大节假日活动不少于*次/年;公益活动不少于**次/年,企业应投入节日氛围、灯光等美陈布置。
(四)承运机构中标后需在该项目地成立专门运营机构并实体办公。
六、公共空间试点运营的申请
(一)信息公布途径
由凤阳街道办事处牵头,在海珠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企业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参与竞投。
(二)企业竞投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对公账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具有《广东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质, 良好信誉、诚实守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
(三)报名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简介和企业荣誉。
*、本公告第六条第*、*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色商亭的外观设计方案。
*、公共空间策划、经营方案。
*、同类型项目运营案例、路面公共空间管理案例、花卉市集运营案例、综合商业体管理案例。
**、服务团队要求架构、核心团队人员简历及成功经验分享。
**、企业与知名企业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报名文件需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资料拷入*盘,*盘及纸质文件一同放入密封袋,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递交资料的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投方式
*、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参与人应当在****年*月**日前递交文件,工作日*:**至**:**,**:**至**:**。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号凤阳街道办事处***室。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
七、评审方式
*、由凤阳街道办组织遴选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择优统筹、讲求效率”的原则,综合各项评分择优选定中选单位。
*、本次遴选的评审结果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日。
八、注意事项
(一)试点范围作为公共场所,设置的区域须在所在街道、广场等用地指定范围内,要有足够的疏通空间,不影响周边车辆与行人的通行,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等公共空间。
(二)按照我街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和街区功能与品质提升要求,以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公共环境秩序为原则,完善设摊和外摆位空间布局,合理设置,明确设摊和外摆位经济消费区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
(三)如凤阳街道举办活动需使用该场地时,企业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四)设摊和外摆位的管理应参照《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规,加强日常的监管和维护。不得产生噪声、油烟、污水乱排、乱倒垃圾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五)设摊和外摆位的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态应与周边商铺形成互补业态,避免同质化竞争。
(六)江泰路地铁站上盖地围蔽施工费用约*万元,需由试点运营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
(七)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