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1-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翠屏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道佑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号附*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政务服务中心*号楼****
被投诉人: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楼)
四、基本情况
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年翠屏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审因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本项目综合评分分值设置分配不合理。
投诉事项*:“▲”条款证明材料要求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未按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正时间。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