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1
四川/阿坝 质疑投诉
阿坝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6-01-21 00:00:00
阿坝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阿坝州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藏医院体检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菁智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中鸿启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号*栋*座*层***号

四、基本情况

中鸿启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医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藏医药研究所)阿坝州藏医院体检系统(*****************),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鸿启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对我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磋商文件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条: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数据质控”,做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评审,进行扣分处理。

投诉事项*:中鸿启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对我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磋商文件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条:证明材料无法证明“指引单覆盖上传、文件名识别、可自动批量上传体检者电子指引单,并自动匹配绑定到相应体检者”参数,做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评审,进行扣分处理。

投诉事项*:△**、支持**数据质控功能,系统可智能质控检查明细结果,从逻辑、语法、数据完整性方面去进行质控。中鸿启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对我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磋商文件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条: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从逻辑、语法、数据完整性方面去进行质控”参数,做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评审,进行扣分处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阿坝州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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