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2026-01-21 00:00:00
| 项目名称 | 祁县税务局房屋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别 | 实物资产*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祁县华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公告期限 | **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 **时止 |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山西省*晋中市*市辖区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标的为祁县税务局房屋,租期五年。*、祁县古县税务所办公楼,房屋面积***.**平方米;*、祁县东观分局办公楼,房屋面积***.**平方米。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凭借**数字证书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数字证书请咨询: 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联系电话:************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联系电话:************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晋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保证金收取和管理依据服务制度《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控制度》。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租赁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则制度,合法经营。因行政单位的特殊性,故招租标不得用于经营网吧、棋牌、歌厅、按摩等不适合机关单位的项目,承租人的任何经营活动不能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擅自将租赁商铺分租、转租、转让、转借。租赁期内,承租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承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次所招租项目租期为五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租金支付方式:以年付形式支付租金。如逾期未支付租金,视同承租方主动放弃,本合同自动作废。 九、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网络竞价会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时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内联系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一、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请于工作时间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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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祁县税务局古县税务所办公楼 | 转让底价 | *****.**元/年 |
| 保证金金额 | *****.**元 | ||
| 底价 | *****.**元/年 | ||
| 标的名称 | 祁县税务局东观分局办公楼 | 转让底价 | *****.**元/年 |
| 保证金金额 | *****.**元 | ||
| 底价 | *****.**元/年 | ||
| 竞价时间 | ********** **:** | ||
| 交易机构 |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孙女士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