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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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街拟向社会对****年四轮电瓶车(非机动车)承保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现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邀请符合资质邀请的单位参加。有关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桥中街道办事处四轮电瓶车(非机动车)保险合同服务;
二、承保单位资质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三)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公司单位(提供查询截图);
(四)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提供相关授权书;
三、项目实施要求
我街道****年预计购买**台四轮电瓶车(非机动车)保险,项目为期*年,按车辆保险到期提前一个月报相关方案并签订合同后分批实施。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四、项目定价
预算资金为*.*万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地点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逾期恕不受理。
(三)投标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保险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承诺书;
*.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六、确定中标单位
(一)根据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报价、过往业绩、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衡量,经评标会议后确定保险服务单位,签订合同。
(二)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七、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九、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