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滨江路(齐云大道-夹溪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二次)公开招标资历信息
2026-01-21
安徽/黄山 招标采购
休宁县滨江路(齐云大道-夹溪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二次)公开招标资历信息
安徽/黄山-2026-01-21 00:00:00
号: *********/************ 信息分类: 资质资格信息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滨江路(齐云大道*夹溪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二次)公开招标资历信息

作者:休宁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其中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信誉要求的(***)项进行评审。其中第(*)(*)(*)(*)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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