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1-19 00:0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
涉及包号:/**
公布日期:**********
公示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我公司代理的“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三次)”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会议室评标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延边分行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三次)
*.招标项目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延边洪大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米面油类折扣系数:*.*
干调禽蛋奶日杂类折扣系数:*.*
蔬菜水果豆制品折扣系数:*.*
畜肉水产冻货类折扣系数:*.**
第二中标候选人:延边万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米面油类折扣系数:*.**
干调禽蛋奶日杂类折扣系数:*.**
蔬菜水果豆制品折扣系数:*.**
畜肉水产冻货类折扣系数:*.**
第三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米面油类折扣系数:*.**
干调禽蛋奶日杂类折扣系数:*.**
蔬菜水果豆制品折扣系数:*.**
畜肉水产冻货类折扣系数:*.**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二、评定预中标候选人的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联 系 人:吴思远、麦东淘、林树彬
联系电话:*************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