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01-20 00:00:00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内容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 三、招标正文(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合同、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计划等)、地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招标控制价清单(模拟)、招标工程量清单(模拟)等均以本次补遗文件上传为准。 注: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注*.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年*月**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补遗文件*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年*月**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招标人: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