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1-20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泸州-2026-01-20 00:00:00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内容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时

招标正文(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合同、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计划等)、地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招标控制价清单(模拟)、招标工程量清单(模拟)等均以本次补遗文件上传为准。

注:

*、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月**)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补遗文件*》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月**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招标人: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月**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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