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2025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二标段)变更公告
2026-01-20
内蒙古/赤峰 变更澄清
翁牛特旗2025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二标段)变更公告
内蒙古/赤峰-2026-01-20 00:00:00
翁牛特旗****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二标段)变更公告
来源: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翁牛特旗****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内容

翁牛特旗****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标段)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人:翁牛特旗农牧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翁牛特旗****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标段)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更正与补充。凡此前文件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公告为准。

一、关于招标公告中“监督部门”的统一更正

为明确监管职责,现将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述“监督单位”或“行业监管”部门,统一更正为:

行业监管:翁牛特旗农牧局

地址:翁牛特旗乌丹镇农牧大厦七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二、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备供应能力”的澄清与更正

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关于设备供应能力的要求,作如下实质性更正:

原条款

“②设备供应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合法的特种车辆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设备销售);*.提供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签订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专项授权协议。”内容不再适用。

更正为:

“② 设备供应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其质量、交付及售后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此项要求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对设备质量、售后服务及车辆入户等全部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承诺函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行评审。

三、关于“移动补水水车”技术参数要求的更正

(一)移动补水水车(***³)

类型:二类汽车底盘

排放标准:国六

燃料种类:柴油

整备质量:不小于******

额定载质量:不小于*******

最高车速:不小于****/*

发动机额定功率:不小于*****

公告罐体总容量:不小于***³

罐体壁厚:不小于***

垂直吸程:不小于**

防浪隔板分仓:不小于*仓。

(三)通用要求(适用于所有规格水车)

*.驱动与适应性:车辆须具备高低速档位,确保能够满足翁牛特旗当地典型山区路面的运输与作业需求。投标人须提供“性能适应性承诺函 ”

*.服务与质保:中标人须负责车辆的上牌及过户(如涉及)全部手续及费用。在车辆制造商提供的标准整车质保期基础上,中标人须额外承诺延长水车关键系统(至少包含专用底盘、罐体、水泵系统)的质保期一年,并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延保范围、内容及响应条款。

四、关于公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补充

现随本公告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表》(详见附件),作为投标报价的强制性依据。投标人对任一子项的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单价限价。

五、现将招标公告第招标文件获取”第*.*款关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更正如下

原获取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变更后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在此期间,潜在投标人仍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本更正公告。

六、其他事项

*. 本次更正与补充不改变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及其他未涉及条款。

*. 请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务必依据本公告内容及附件,重新审阅并编制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递交方式等均不变。

附件:《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表》

翁牛特旗农牧局

内蒙古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翁牛特旗****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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