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2026-01-20
全国 变更澄清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全国-202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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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说明
更正内容:
补充以下说明:
《附件***价格构成表*物资》中填写“*** 硬件*三相四线智能电能表”“*** 硬件*单相智能电能表”“*** 硬件****读表器”“*** 硬件*服务器机柜”“*** 硬件*服务器”“*** 硬件*大屏”“*** 硬件*电脑终端”“*** 硬件*电表安装调试”“**** 硬件****读表器安装调试”“**** 硬件*辅材及设备运输费用”“**** 硬件*专线”“**** 硬件*防火墙”“**** 硬件*打印机”“**** 硬件*三相三线智能电表”的报价明细;
《附件***价格构成表*服务》中填写“***软件”的报价明细。
《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附件***价格构成表*物资》中的物资总金额+《附件***价格构成表*服务》中的服务总金额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先评主观分,再评客观分。主观评分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实存在未按评分规则出现错评漏评情况的,经采购机构复核属实后可进行修改。
采用排序方式计算得分时,主、客观评分指标均可并列排名。并列排名得分相同,下一名报价供应商得分只减一档。示例:某评审项标准分值**分,按照排名依次递减**%计算得分。参与报价供应商共*家,分别为*至*号报价供应商。经评审,*号报价供应商排名第一,得标准分**分;*号与*号报价供应商排名并列第二,递减**%,得*分;*号报价供应商排名第三,递减**%,得*分;*号报价供应商排名第四,递减**%,得*分。
评审中,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查询、电话咨询、对比分析等方式,核查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检测报告、合同文本、发票等材料的真伪,发现报价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向采购服务站反映,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填写评审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分情况,以及形成过程、计算依据和报价供应商排序情况,并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商务、技术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易损易耗件清单》和备品备件报价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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