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2026-01-20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二、采购需求及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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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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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宣传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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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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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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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含有广告宣传印刷品设计、制作服务项目等相关内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会议室(四楼)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会议室(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龙山县税务局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长沙路***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龙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建设路**号***
联系人:王琦文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