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1-20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三标段)第二次招标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三标段)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这不是为中联量身定制的吗?。 答:本项目招标面向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的情况。 问题*:鉴于包四暂未对外公示各参与厂家的投标价格与得分情况,特此询问包三是否会公开各供应商的投标相关情况及各车型对应的投标价格? 不敢公开是否有内幕或者隐情呢? 答:关于万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所有已完成开标的标段,均已严格依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号)的规定,对应当公示的内容进行了公示。 问题*:**吨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要求采用重汽、东风、庆铃、一汽、陕汽、宇通之一的品牌底盘,而*.*吨新能源自装卸垃圾车则限定使用重汽、东风、庆铃、一汽、上汽、陕汽、宇通之一的品牌,两款车型的底盘品牌限定范围存在差异,此种设置是否存在为特定厂家量身定制的倾向性? 答:两款车型属于不同吨位的不同车型,底盘参数设定存在差异属正常现象,不存在为特定厂家量身定制。 问题*:第五章 技术参数要求中针对底盘品牌、电池种类及厂家进行了品牌指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除潜在供应商进行投标。事实依据:第五章 技术参数:*.★底盘品牌:重汽、东风、庆铃、一汽、陕汽、宇通之一。**.※电池种类及厂家:磷酸铁锂蓄电池,宁德时代、弗迪电池、亿纬锂能之一的原装电池包。 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新能源装备,专门进行政策倾斜,确保其能够公平的参与市场竞争,不断的提升和完善技术水平,进而推动新能源技术的进步。此项技术要求的设置与国家推动新能源发展的政策背道而驰。 目前市场上的环卫作业车辆众多,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产品比比皆是,不同制造商根据自己对市场的理解及客户的需求采用不同的底盘和电池,属于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正常行为 目前国内电池行业只有宁德时代、弗迪、亿纬锂能等少数企业具备做电池电芯的能力,基本处于垄断地位,其推出的电池属于面向整个市场的货架产品。而其他电池厂家通过采购以上企业的电芯,在电池上进行二次创新、完善,开发出更适合某个行业的电池,在防水、防尘、防火等安全性方面,其性能不亚于以上厂家的电池,甚至更优于以上所谓的“原装电池包”性能。 而本次招标技术要求中针对底盘品牌、电池厂家进行了明确限制,且电池厂家、原装电池包属于必须满足项,这无异于将这些品牌意外的潜在供应商或制造商的产品排除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外,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技术参数中关于底盘品牌、电池厂家及原装电池包的设定,系项目设计单位基于市场调研与综合论证后,为筛选优质供应商而设定。符合此类条件的产品并不具有唯一性,且不针对任何特定供应商。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