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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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号金隅嘉华大厦*座***室
成交金额大写:叁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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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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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金安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 服务范围:根据《关于做好****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强化教师专业能力与教育教学水平,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远程培训。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需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室,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教师发展中心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号东南方向**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