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2026-01-20
贵州/黔东南 中标结果
2024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贵州/黔东南-2026-01-20 00:00:00
****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中标供应商

标段(包):****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 *中标供应商(*家)
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贵州东方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价人民币*******.**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

招标人:剑河县南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银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时**分

开标地点:凯里市迎宾大道丰球新天地*栋****

中标人:贵州东方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杨佳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得分:**.**

公示期:********日到********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发展和改革鄢德洲***********)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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