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2026-01-20
贵州/黔东南 中标结果
2024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贵州/黔东南-2026-01-20 00:00:00
****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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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中标(成交)公示
中标供应商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 * | ****************** | 贵州东方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元 |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年度贵州省剑河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子项目(南加镇养殖池塘提升项目)
招标人:剑河县南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银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凯里市迎宾大道丰球新天地*栋****室
中标人:贵州东方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杨佳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得分:**.**分
公示期:****年**月**日到****年**月**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鄢德洲:***********)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