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2026-01-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汶川县教育系统学校教学用电脑、计算机教室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耀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东街*号西景花园*栋
被投诉人:汶川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号
被投诉人: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岷江路中段*号
四、基本情况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汶川县教育局****年汶川县教育系统学校教学用电脑、计算机教室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质疑事项做出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汶川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