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20
四川/眉山 中标结果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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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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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对****消防易耗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常规性易耗器材和灭火药剂)(*****************)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本机关决定:责令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整改。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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