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财罚〔2026〕4号
2026-01-20
广东/揭阳 质疑投诉
惠来县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财罚〔2026〕4号
广东/揭阳-2026-01-20 00:00:00
惠来县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惠财罚〔****〕*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处理决定书文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惠来县文化旅游体育服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的“****年惠来县乡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示范点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四、相关当事人

名称:河北康奥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杜俊起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大奇连

五、基本情况

经查,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

六、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因上述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决定不再给予你公司行政处罚。

惠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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