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6-01-20 00:00:00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关于*********年度吴江公益园技术支持与日常运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的委托,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要的*********年度吴江公益园技术支持与日常运营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吴江公益园技术支持与日常运营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元)
(五)采购需求:*********年度吴江公益园技术支持与日常运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培育与人才赋能提质服务、党建引领与融合发展服务、社会组织内部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品牌展示与影响力推广服务、公益园日常托管及整体建设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六)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八)服务地点: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吴江公益园场地(鲈乡北路***号),场地租赁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支付。
二、磋商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无。
(四)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西路********)现场出售,人民币伍佰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报名时携带下述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原件核查后退还)。
注: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流虹路****号四楼开标室
五、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敏明、张炳忠*****;*****;*****;*****;*****;*****;*****;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西路********室
(二)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朱银悦*****;*****;*****;*****;*****;*****;*****;*****;*****;*****;*****;*****;*****;*****;*****;*****;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号
六、其他事项
(一)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二)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七、公告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告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