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6-01-20 00:00:00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
漳成交告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拍卖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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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拍**号 |
地块位置 |
漳平市南学堂新区林隆南路西侧,疾控中心对面 |
土地用途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超市,不得设置商务、金融办公用房);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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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
*.**** |
出让年限 |
住宅**年,商服**年 |
成交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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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漳平市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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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计容建筑面积≥******㎡、≤******.*㎡;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各类配套设施)≥*****㎡且≤******.*㎡,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且≤****㎡;容积率≥*.*,且≤*.*;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米。停车位要求:项目地面停车位对外开放比率应达**%以上。地块应配套以下服务设施: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①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②物业用房的室内装修应达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③物业用房的室内应设置卫生间,且要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④物业管理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 (*)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须独立设置或结合裙房集中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至少有**%建筑面积布置于地面一层,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漳平市民政局(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统筹使用。 (*)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桂林街道,供属地社区使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 (*)本地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高度**米(含)以下,预制率不低于**%;高度**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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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单位地址:漳平市江滨路***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付女士
*****;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